刚刚
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出台6条新政!
关于开展房屋装修提取业务的通知
阜公积金〔2026〕66号
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:
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功能作用,更好满足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,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,新增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业务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自2025年1月1日起,缴存人家庭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的,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房屋装修。提取标准按每平方米1500元核定,提取总额不超过20万元。
本通知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6年8月20日
关于支持购买车位(库)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
阜公积金〔2026〕67号
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:
为更好满足我市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,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,支持缴存人购买车位(库)提取住房公积金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缴存人家庭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,购买同一小区具有独立产权的车位(库)的,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置款。
本通知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6年8月20日
关于支持代际互助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
阜公积金〔2026〕68号
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:
为更好满足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,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,支持代际互助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缴存人家庭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的,可提取父母、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。
本通知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6年8月20日
关于阶段性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
阜公积金〔2026〕69号
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:
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,更好满足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,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,阶段性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缴存人家庭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,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(不含“商转公”贷款)。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有效期一年。
特此通知。
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6年8月20日
关于提高“好房子”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
阜公积金〔2026〕70号
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:
为贯彻落实“好房子”建设要求,更好满足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,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,提高“好房子”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在本市购买符合“好房子”认定标准的自住住房的,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万元。具体认定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。
本通知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6年8月20日
关于全面支持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的通知
阜公积金〔2026〕71号
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:
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功能作用,支持缴存人异地购房需求,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,全面放开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,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,可享受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。
本通知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6年8月20日